标榜是“中国风水文化研究院专家会员”“徽派相学文化创始人”的新浪微博号“看相禅师”,坐拥粉丝1200多万。
殊不知,躲在账号背后的“大师”实则是分工明确的诈骗团伙。
近日,安徽省宁国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特大系列网络迷信诈骗案,一举打掉7个犯罪团伙,抓获涉案人员100名,涉案金额逾5000万元。
这些团伙作案手法相似,打着文化传媒公司的幌子,通过“看相禅师”等微博“大V”号广发热点评论,再利用微信号冒充“大师”行骗,屡屡得手。
安徽公安在线发布的图片
套路:
点评热点事件吸引粉丝关注
作案时,这个团伙针对某明星离异等社会热点事件,通过微博大V号发布面相、运势类评论,吸引粉丝关注后再组织同伙跟帖。
一旦有粉丝咨询,微博组的嫌疑人会马上推送给微信组的同伙,最终利用微信冒充“大师”指点迷津、做法事等手段诈骗钱财。
把廉价物当“开光”法器卖
据嫌疑人交代,受害人所收到的佛珠、法器大部分是他们在网上花几块钱、几十块钱淘来的,然后谎称“开光”以十倍、几十倍的价格出售。
“做法事”还要向受害人收取上千元,“就在阁楼内摆个佛龛,拍虚假视频。发送后,‘大师’会再三叮嘱受害人立即删除视频切勿点击打开,否则会厄运缠身”。
据民警介绍,这次侦破的案件涉及网络微博大V号有60多个,粉丝量都是几百万到千万以上。
举报:
网民支付万元后惊觉被骗
今年5月,宁国警方网安部门接到网民举报称,其关注了微博“大V”号后,“大师”说运势不好需要订购某知名寺庙的转运法器。
随后,这位网民通过微信支付万元,发现邮寄地址并非寺庙所在地址而是安徽宣城,意识到遭遇网络骗局。
调查:
7个诈骗团伙浮出水面
宁国警方随即展开调查,发现涉案团伙的主要嫌疑人为宁国籍男子章某。
但这只是冰山一角,专案组历经多日缜密侦查,一举揪出了7个打着传媒公司幌子从事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
7月10日,宁国警方开展抓捕行动,分赴安徽黄山、浙江安吉及当地居民楼内实施秘密抓捕,当场抓获涉案人员72名。
这7个诈骗团伙关系交错,有一个共同的“师父”陈某云。
为了逃避警方打击,陈某云事先成立文化传媒公司并以此为幌子,再组织发展知情的亲朋好友加入。其姐陈某霞负责日常保障和管理,其兄陈某宏负责微博管理,陈某亮负责邮寄快递和微信管理。
每天要考勤打卡,诈骗团伙职业化
陈某云采取“朋友圈式招募员工”“商业化考核运作”模式,诈骗团伙不仅越来越职业化,也吸引了更多人员加入。
陈某云诈骗团伙行骗前先分成微博组与微信组。团伙人员要岗前培训,掌握“话术”,等入门后再分工。
“公司员工每天要通过视频考勤打卡、定期组织开展视频会议总结阶段性工作和安排下一步工作。”办案民警说。
这个团伙运营的“看相禅师”微博“大V”号有粉丝1200多万,其余的“算命玄士”“命相大师”等“大V”号有粉丝三四百万,备注多为“知名星座命理博主”。
短短两年时间,陈某云就非法获利600多万元。
获知陈某云短期内突然暴富,好友章某、朱某松、王某、朱某彬等其余6名犯罪团伙骨干也纷纷“取经”并效仿,6个诈骗团伙应运而生,牟取高额非法利益。
最新:
2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批捕
目前,警方掌握的受害人被骗金额最高的达13万元,最少的也有几百元,受害人数众多,且遍布全国各地。
目前,陈某云、章某等2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宁国市人民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余70多名涉案人员已被宁国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友:
这种类似的算命大V非常普遍
对此,网友拍手称快,并调侃不知“大师”在此之前有没有算到自己有这一劫呢?“我命由我不由天!更不由大V”
公安通告,请受害者关注并配合警方工作
延伸阅读
“大仙儿”开直播自称能算命,45块的画卖3千8
2018年10月,在使用某直播APP时,李某发现了一位声称可以算命的主播。私下加了微信后,李某对主播倒起了苦水,说自己精神状态不好,总是犯迷糊。
主播听完李某的倾诉后,对此的解释是“被祖先灵魂跟着”,并建议李某在家供奉一幅山水画,以改善她的状态。这幅画要想有效,自然是必须从主播处购买,一张画开价3888.88元。
这位“大仙儿”主播的真名为高某,她的业务范围十分广泛,从算命、转运到超度亡灵一应俱全,甚至还能“开天眼”。
她在直播时谈论的大多是鬼神、风水的话题,隔着手机屏幕,还真有不少人信以为真。
高某称联系到她的人除了提出请神送鬼这种常见的要求外,甚至有人想向她拜师学艺。
不过,李某并不是唯一一个掏钱的人,面对不同的“顾客”,高某开价也有差异。
在收取几十元至几千元不等的费用后,高某会对求助者念上一段咒语,并称听完咒语问题就能解决。
不过,高某在被捕后承认,她只是见过别人算命,便跟着模仿。
所谓的咒语就是她自己编出来的胡言乱语,而她销售的所谓转运山水画,实际仅是网购来的印刷品,价值不过45元。
之所以起意通过直播算命揽客,是因高某当时腿部受伤在家休养,没有生活来源。而通过直播,高某每月能有1万至2万元的收入。
经审理,北京石景山法院认定高某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因其家属已代为退赔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综合全案证据,一审判决高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来源/人民网、@安徽公安在线 、法制日报、宁国公安、中国青年报、北京晚报、北晚新视觉、网友评论
■编辑/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