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东太堡出土的汉代铜器
《文物》1962年Z1期 山西省文物管理工作委员会 山西省考古研究所
东太堡在太原市东南郊十里许的东山脚下面临汾水十余里,是个由东向西逐渐低矮的台地。
1961年5月底在这里发现了铜鼎、镜及玉壁等十余件文物。同年8月上旬又发现了铜锺、鼎、鑑、盆、剑,博山炉和大量的半两钱等文物。我们得知这一情况后,于同月17日即派工作人员前往访问了解。经过和发现文物的人员一同到现场观察。根据他们介绍的情况来分析:两次出土文物的地方是一个较大的座北向南、土构多洞室墓葬(估计南北长达7米余)。现在东边崖上从地表向下约6米处,还残存着一个土洞耳室的后部。洞室为平顶,高1米,宽0.67米,进深只残存0.40米。从这残存的部位,还可以看出比较淸晰的木椁腐朽的痕迹,是依洞室大小,即上下和两壁,各附以2厘米厚的木板构成。在这残存的耳室内没有发现文物,只在耳室门口出土了铜锺四件和铜鲂二件,人骨架与棺木已腐朽,从朽灰的周围取出了一柄铜剑和两个靑色玉璧,其余文物的出土情况不明。现就出土文物及其有关问题叙述于后:
(―)出土文物
这里两次出土文物共计五十一件(半两钱四十二斤未计在内),其中1961年5月第一次出土十五件;同年8月第二次又出土了三十六件。这些文物,以质地说有铜器、陶器和石器,还有一块封泥。这里狡其用途分类介绍于下:
1,量器共六件,即东边耳室门口出土者。铜锺四件。
1号锺系最大的一件,通高46、口面18、腹径31.5、底径20厘米。壶形,圆口微;敞(无盖),短颈,鼓腹,圈足高3厘米。腹部饰有凸出壁面的、中间略微凹进的带纹三周,幷于第一、二两周带纹间两旁附有对:称的铺兽衔环,铺兽制作精致,两耳竪直,中;间加以小圆点纹饰,上部正中作三角形,三角形中又作人字形线条纹,眉鼻连在一起,鼻穿孔衔环,圆目平视。除此再无纹饰,唯于第一周带纹上从左至右铭刻“代食宜笔锺容十斗第十”十字(8页图1,图1、4之1)。
2号锺通高36.5、腹径29厘米,圈足高3、径19厘米。形式与1号锺基本相同,其不同处是:铺兽的两耳、两颊及上部正中的尖端均作向内卷线纹,眉鼻连在一起,穿孔衔环,无铭文(8页图2,图4之2)。
3号锺通高37、口径14.5、腹径27、底径1G.4厘米。形式与1号锺大体相同,唯三周带纹每周的中间凸起脊棱;圈足笔直,高5厘米;铺兽的两耳、两颊略同于2号锺,而眉鼻饰线条纹,眼略向下视。此论的铭文于腹部中间的带纹脊的上半部自右向左为"淸河大后中府锺容五斗重十七斤第六"十六字。第一字正压于环下(8页图3,图2、4之3)。
4号锺通高35、口径14、腹径27厘米,圈足高3、径15.6厘米,铺兽的两耳尖端和眉的尖端向内卷曲,鼻梁凸起衔环,无铭。其余都与3号锺相同(8页图4、图4之4)。
铜钫二件。方口,短颈,圈足,深腹,肩和腹无明显分界,其口唇外折直向下,口沿向内亦凸出壁面,上部呈平口。其中5号铜鲂:带盖,通高46、口径11.8厘米,腹径最宽处24、底径14.6厘米;盖呈复斗状,上部方平,•四脊中间各饰一镂孔兽形钮,下作方口,与口吻合,器身除于两侧的肩部饰出铺兽衔环外,无纹饰。铺兽的两耳下端卷曲,尖端向内曲下,与眉的上端连接,上部正中似羊角内卷,下部突出鼻艺呈三角形,似作重眉、重目,各部的地纹均为卷涡、三角、细线等纹。此器在一铺兽右侧刻铭文两行十二字,即“晋阳容六斗五升重廿斤九两”,(8页图5、6,图3、5)。6号铜鲂:略小,铺兽更为精细,两耳向上,呈尖桃状,两头卷曲成旋涡,上部正中作三角形,鼻和眉连接尖端向上仰,地纹除与前器相同外,又增加了点纹,眼呈三角形,鼻有孔,没有衔环。无铭文(9页图7)。
以上六件量器的形状、大小与《金石索》上记载的汉“食官锺”一、二及“汉日利千金方壶”均相似。唯汉食官锺一、二有纪年与重量而无容量;现在我们发现的锺则旣有重量又有容量。
今以高粱米较验此三器铭文所记容量,折合今天的市称,列表一如下:
2、炊食器具共九件。
铜鼎六件,分三式。
I式二件。7号铜鼎,附耳,蹄足,深腹,圜底,敛口,唇向内收,作子母口与盖吻合,盖上立三个环钮,钮顶做突起的圆形平顶,若将鼎盖倒置可作三足盘使用。此器除腹部饰一周凸起的棱(断面呈半圆)外,无纹饰;通高20.5、口径20、腹径24、腹深13厘米(9页图8)。8号铜鼎体小,腹部突棱,断面呈三棱形,缺盖,余皆与7号鼎近似(9页图9)。
II式二件。仅一件(9号鼎)完整,通高24、口径19、腹径羽、腹深13厘米;敛口,有盖,盖上立三个羊头钮,附耳作长方形,有穿,然而较I式鼎单薄;圜底,附三个蹄足,较I式鼎(9页图10)。另一件(10号鼎)仅存盖,盖上立三兽形钮,盖口径20.5厘米。
III式二件,形式相同。大的一件(11号鼎)缺盖,附耳,蹄足,深腹圜底,无花纹、凸棱(9页图11)。
另一件(12号鼎)为小平底,鼎盖与腹部各饰三周夔龙窄带纹,盖上的钮与I式鼎相同,在此鼎的两耳上还残存有铁环各一个,当系原来系绳之处。器底部有烟熏的痕迹。(9页图12)。
鎏金铜勺一件。勺为楕园,头作心叶形,一端逐渐收缩成有凹槽的长柄,勺中线刻云气花纹,技巧熟练,通长25厘米,最宽处径7厘米(图7)。
铜盆二件(14、15号)。皆平口,直径23和21.3厘米,由上向下收缩成小平底,直径11和10.5厘米,通高8和6.4厘米。均为薄壁素体,与今日使用之大碗类似(图8、9)。
3、礼器,共三件。
玉璧三件,形状皆同,只是三者的好径渐次缩小。其内外廓作较窄的素缘,肉两面饰卷云纹,而卷云纹又都刻于纵横隐约可以看出的菱形纹当中,排列成行(10页图14、15)。
质地皆为靑绿色玉石。详细尺寸见表二
4、兵器一件。
铜剑一柄,断为三节。剑身细长,两面,的中间隆脊,双刃向前聚成锋刃,很锐利。通长93、锋至首长71.5、腊寛1—2.2、锷宽0.4厘米。茎作扁平式,长21.5、紧首端宽1.3、末端0.7厘米(10页图13)。
5、货币共计四十二斤。
半两钱分别置于1号(廿六斤)与3号(十六斤)铜锺内。锺内积满淤泥,但还可以看到钱币原来用绳穿的痕迹,绝大部分无内外廓,只有两三枚略现有外廓,其大小不一,直径有2.3至2.6厘米,厚0.1厘米。正面有突起的“半两”二字,背面皆为光幕(10页图16,图6)。
6、装饰品及其他容器共册二件。
铜洗五件,形式基本相同。园形圜底,唇外折呈平口的二件(图KM1);园形小平底、唇外折呈平口、其腹部略显出突棱一周的二件(图12,13)园形圜底、唇外折呈侈口的一件,此器的口沿上铭刻“尹氏”二字(图14、15),可能是铸造工匠的姓氏。这五个洗均素面,极薄,系实用物,详细尺寸见表三。
铜镜五件。
素卷边、草叶纹镜一件。园形,素宽边略上卷,园球状钮,钮外重圈有四乳钉,乳间均饰草叶纹,乳与廓间园周作内向的连弧廿个(10页图18,图16)。
日光镜(残缺)一件。园形,伏螭钮,方格钮:座,座外方格内区有铭文为"见日之光□者君卿□千秋万岁长口口口”,廓作十六个内向连弧,铭带与廓间有四乳相间,饰四尤(10页图19,图17)。
其他三件为四乳镜(均残缺),形状与前述二面铜镜基本相同,皆作连弧廓边,方框钮座,其中两件钮已缺,另一件为方形突起,上饰三个条纹,座于廓间均饰四乳,乳间作草叶纹,方座的内区均有铭文(10页图17,图18、19、20)。尺寸及铭文见表四:
筒形器一件。园口,外折颌,唇内突,不底,上下等宽,甄下饰铺兽,未见环,底下于壁问附三个兽首足。余皆素面,通高19.7、口径9、壁厚0.5厘米(11页图20)。此器置于1号锺内,其中又装着五块禹蹄金。
马蹄金五件。皆园形似麟趾马蹄状,大小渐灰,正面四淼凸起,背面中心呈凹形,除一件无文字外,其余四件均于背面刻着不规则的支字,多少不一。详细尺寸及重量、文字见附表五和摹本(11页图22、23,图21)。
铜灯台一件。灯盘系园形,平口,深1厘米,盘内中央立尖头乳钉,可以插腊烛;圈足似复盘状,中间渐渐突起,连接把柄;把柄作上粗下细的八角柱,而最上端为园柱,幷附箍一周。通高16、盘口径12、底径9厘米(11页图21)。
扁壶一件。通高20.5厘米,系圆形小口扁腹短颈,颈部突起六瓣,肩部附对称铺兽衔环,阔腹面突起呈心叶状,圈足长方形,高2.3厘米(11页图24)。
博山炉一件,铁质,氧化过甚。炉身似鼎状,敛口,有子母口与盖吻合;盖作山尖状3腹部一侧附有一向上弯的把手,平底,有三个尖足,通高15厘米。整理中发现炉身腹部有贴金残片,可能是其它遗物上剥落所致(11页图25)。
封泥一块,残存长2.5、宽1、厚0.7厘米。正面存篆文二(11页图26):背面平,似有细绳捆过之痕迹。它与1号锺内的半两钱、马蹄金共存。可能是当年随葬时装好钱以后封置所用的。
铜器四件,用途不详。若将二个或者四个对起来,成方形;足高9.5厘米,转角的两侧作弯曲状,也可能是器座之类(11页图27)。
铜泡三件。圆形,直径3厘米,突面鎏金,凹面立二小圆柱,当系它器之饰物(11页图28)。
铜环五件。大者二件,直径2.3厘米;小者三件,直径1.5厘米,断面为圆形,每个上面套有鼻,可钉在它物之上(11页图28)。
(二)关于年代问题
这批文物的出土,虽然没有得到适当的科学发掘,实是件遗憾的事情,器物本身也没有绝对纪年;但经过我们初步整理观察,特别是几件器物上的铭文,对考究其相对的年代和有关的问题,却大有帮助。
从几件器物的铭文来看:
(一)3号铜锺,在腹部带纹上刻着:"淸河大后中府锺容五斗重十七斤第六”十六个字。
《前汉书》卷四十七,《文三王传》:“代孝王参初立为太原王,四年代王武徙为淮阳王,而参徙为代王,复幷得太原,都晋阳如故……十七年薨。子共王登嗣,廿九年薨,子义嗣,元鼎中,汉广美以常山为阻,徙代王于淸河,是为刚王,幷前在代凡立四十年薨”。按上述记载孝文帝四世孙为刚王义,再往上逆推当高祖十一年时,封其子恒(孝文帝)为代王,历时十七年,于高后八年做了皇帝。随将其子参封为太原王,王三年改为代王,十七年后薨,至孝文后三年恭王登立为代王,在位廿九年,到元光三年(即公元前132年)时刚王义立,在位十九年,又于元鼎三年(即公元前114年)才迁至淸河,在位卅八年,其后顷王阳又历廿五年。锺铭淸河太后是那一个?从前述代与淸河的关系上来分析:
1.《前汉书》卷五十三,《景十三王传》;“淸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立,十二年薨,无子国除。”从乘死后至代刚王迁于淸河,中间相隔卅年之久。
2.按同书卷五十五卫靑、霍光传的记载,汉武帝元光、元鼎间,正是大兴戎事扩展疆域时期。因广关徙代刚王义于淸河,其宗庙可能尙在故都晋阳,因而其母(代恭王之后或妃)淸河太后死后殡于晋阳是很有可能的事。至于以后的淸河顷王阳和王年之母当然还可能称淸河太后,但是和“代”和"代”的故都晋阳就关系不大了。
(二)1号铜锺,在肩部带纹上铭刻“代食官辞锺容十斗第十”十个字。根据这几个字来硏究:代,可能就是代王府3食官按《周礼•膳夫注》:“食官之长也”,那么,这里的食官也即是代王府典膳一类的官名。锺可能是量酒类之器,可以容纳十斗。
(三)5号钫,铺兽衔环右侧刻着“晋阳容六斗五升重廿斤九两”十二个字。
从孝文帝封代王时起,一直到他第四世孙刚王义于元鼎三年才徙至淸河,这六十余年间晋阳始终为代国之都,故器上鑛“晋阳”二字是可以理解的,当然也是代王府之物了。
(四)从货币上来看:
出土四十二斤半两钱,其中绝大部分是文帝时铸的四铢半两,无内外廓;有一、二枚是高后时铸的八铢半两,而武帝时所铸的四铢有外廓的半两钱这里也有二、三枚。从半两过渡到五铢,从无外廓过渡到有外廓都是武帝时的事情。因此,墓葬的时代上限不会早于武帝了。
从麟趾马蹄形黄金来看:
这里出土的五块黄金,形式相同,大小重量相异。皆为麟趾马蹄形。
《前汉书》卷六,《武帝纪》:“太始二年春正月,行幸回中,三月诏曰有司议曰往者朕郊见上帝,西登陇首,获白麟以馈宗庙,渥洼水出天马,泰山见黄金,宜改故名,今更黄金为麟趾、褒蹄,以协瑞焉”;注“旧金虽以斤两为名,而官有常形制,亦由今时吉字金挺之类矣,武帝欲表祥瑞,故普改铸为麟足马蹄之形,以易旧法耳”。这次所发现的马蹄金凹面上的铭字,现在可以初步认识的有令、(令字之下还有一字,因凹面裂缝,字形不淸,可能为之字:“令之”,可能即麟趾的简字。)吉、王、贵等字。其形制与文献记载相符合。
前面对墓主人及其年代有了初步推断,再与武帝改铸黄金为麟趾马蹄之形的记载结合起来分析:武帝改铸麟足马蹄金之时,是太始二年的事,也正是刚王义徙淸河后十九年之时。因此这批铜器的年代,上限不能超过西汉武帝太始二年(即公元前95年)而下限可能就在昭帝年间了(即公元前86—74年)。
综上所述,东太堡这批铜器之发现,虽无绝对纪年可考,通过初步整理,我们感到它的主人及其相对年代也算初步找到了线索,这个线索如果对或者可能性大的话,对于今后硏究汉代物质文化史料的断代上,增添了很宝贵的资料。另外逋过这次文物的出土和整理使我们对太原地区,尤其是东太堡地区的古遗址、古墓群更引起了注意。今后如有机会再作重点发掘,以便对这批材料作更进一步的硏究。
(执笔人解希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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