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见习记者 张程
一条陌生的微信好友添加请求引起了李丽的注意。添加信息显示这个陌生人通过搜索李丽的手机号码进行的添加,而且在附注信息中清楚的写道:你是李丽吗?看到对方知道自己的手机号码和名字,李丽以为是熟人,于是就添加了对方。添加完成之后,还没来得及问清楚对方的身份,就被对方拉进了一个名为“W86红包群”的微信群里。在这个微信群里,每隔几分钟就会发一条商品图片广告以及购买直达链,产品从服装、家居、清洁、洗护到食品、保健、育儿用品,样样都有。
大多数人对于陌生的添加请求都会格外小心,而对于那些知道自己名字的添加请求则放松警惕,于是这些购物群的组织者就通过种种方式获得人们的个人信息,然后通过这些信息去添加“好友”。然而这些群的组织者是谁?他们又是怎么得到李丽的个人信息的呢?
微信群里的“新电商”
每天晚上10点半李丽都会打开微信,点进那个“W86红包群”的微信群。“每天晚上这个时候,群主都会发红包”,李丽告诉《检察风云》记者。原来群的组织者为了留住那些被“莫名其妙”拉进群里的人,每天在相对固定的几个时间点都会发红包,一般早中晚都会有一次。这也是李丽之所以没有退群的原因。“虽然钱不多,但是不抢白不抢,反正这个群也不碍着我,没必要退”。
李丽闲暇时偶尔也会看看群里的购物信息,碰到最近有需要、或者感兴趣的商品也会点开购物链接看看。“群里推送的东西全都是有优惠券的,所以有时候东西不错,而且价格确实比较划算,我也会买”,根据李丽的讲述,这些优惠券似乎只有通过在这些微信群里推送的特定链接才能享受。
记者随机选择了群里推送的一个面膜商品,该商品20片包装的价格为129元,通过群里的链接打开,可以领取到一个80元的优惠券,所以实际只要支付49元即可。为了对比,记者又通过网页端找到这家店铺,找到同样的这个产品,但网页上只有“满100减10元”的优惠券,并没有80元的优惠券。这似乎证明了这个微信群确实是一个“优惠券”微信群。而且在这个微信群里并不是只有一些山寨品牌,记者还看到苏泊尔、飞利浦等大型家电品牌。
一位广东的天猫店主告诉记者,这些微信群的运营者背后是天猫店商家。“通常当商家需要做出一个‘爆款’时,就需要通过与这些微信群运营者合作,放出特定的优惠券,让微信群运营者在群里面进行推广,提高单品的销量、好评”。由于天猫店铺的推荐算法对于销量、好评等的权重比较高,所以如果销量和好评很多,自然能被推荐到靠前的位置,也就是所谓的“爆款”。“这就有点像变相的‘刷单’了”,该天猫店主解释道。
“刷单”是对平台内其他卖家极不公平的一个作弊行为,是被天猫明令禁止的行为,而且现在也可能是违法行为了。6月20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通过创建平台、组织会员刷单炒信并从中牟利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连同此前已宣判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予以并罚后,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九个月。
“因为现在对‘刷单’查的比较严,所以一些经营状况不是很好的天猫店就会通过这个方法来提高单品的销量、好评,毕竟买天猫的搜索关键词太贵了”。这位广东的天猫店主告诉记者,以该店经营的女装类产品为例,在夏季,一个“连衣裙”的关键词可能卖到几十块钱。也就是说当买家通过搜索关键词“连衣裙”进入该店铺,不管是否有成交,都会收一次费。这样的成本小商家难以承担,只有另谋途径去提升销量。
这位天猫店主还介绍到,这些微信群运营者一般分工比较明确,通常一个团队可能运营着几十个到几百个群。李丽加入的“W86红包群”前面的“W86”可能就是运营者为了方便管理设的群编号。
然而这些微信群的运营者又是从哪里拿到了李丽们的个人信息呢?
4分钱买一条网购信息
为了更有效的营销,显然有网购经验的人群要比没有网购经验的人群“转化率”更高。个人网购的信息无疑成为了微信群运营者眼中的“优质数据”,而这样的优质数据在网上的价格却很便宜。一条包含个人淘宝账号,购买的商品、交易金额,收货人姓名、地址、电话,使用的快递,快递单号的个人网购信息,在网上只要4分钱就可以买到。
记者在网上找到了一个买卖数据的贴吧,在这里面数据买卖者直接发帖提出买卖需求,随后就会有人在下面留下联系方式“私聊”。记者通过一个帖子中留下的QQ号添加了一个数据售卖者,这位售卖者声称拥有天猫“化妆品和女性”类的数据,并声称这些数据是三个月内的一手数据。在《检察风云》记者的要求下,该售卖者给记者截了两张关于数据的图。在这个截图上可以看到,这是一个Excel表格,表格中从订单编号,买家会员名,支付宝账号,交易金额,收货人姓名、地址、手机,购买商品标题,物流单号、物流公司全都一目了然。
记者通过该截屏图片中的联系方式联系上了数位买家,这些买家告诉记者,他们几个月之前确实在相应的天猫店中买过东西。对于数据竟然会在网上售卖感到十分惊讶。“以前只是在新闻里看到说是快递数据、外卖数据、电商数据会有贩卖的黑产,如果不是你告诉我,我还真不知道这种事真的会发生在我身上”,其中一位网购者这样向记者说到。
前述广东的天猫店主告诉《检察风云》记者,“这些数据在店家的后台是可以看到的,应该也是可以导出的,但是我自己因为平时也没注意过,所以具体怎么弄的我也不太清楚”。
根据数据售卖者给记者的两张数据截图,可以清楚的看出这是来自两个不同的天猫店,其中一个是洗护用品店,一个是女性化妆品店。记者还在截图中看到,部分成交订单还有买家留言信息,例如“请用中通”“请包装好”“尽快发货”等。记者试图联系这两家天猫店就该等数据的流出作出解释,然而截止发稿时止未得到答复。
网站数据分析师刘伟(化名)告诉《检察风云》记者,“这些数据一般在商家的后台都能看到,另外也可以通过在网站上‘埋代码’来收集数据”。在网站预设数据收集代码之后,就可以收集到进入该网站的访问者数据,例如访问者的IP地址,ID信息,依次点击了哪些页面,在哪些页面停留了多长时间等。不过由于天猫平台对这种行为有限制,要在店铺的网页上预设数据收集代码,需要店铺去和平台申请。“通常一些大的店铺,天猫是愿意开放权限的”,刘伟解释道。至于是否可以绕开天猫平台,直接在网站上“埋代码”收集数据,刘伟表示不是没有可能,但确实很难。
那么这些流传到网络上近乎公开售卖的个人网购信息售价几何呢?记者通过QQ与前述数据售卖者“询价”,该售卖者回复“400块一万条”,也就是说平均下来一条个人网购信息,包含姓名、地址、手机号、支付宝账号等信息在内,只要4分钱。除了个人的网购数据,前述的数据买卖贴吧中,记者发现售卖快递数据、外卖数据等帖子也并不少。
刘伟告诉记者,这些数据多是内部人私下拷贝然后带出去卖的。今年1月上海青浦区就宣判了这样一个案例,被告人私自从公司拷贝了2万多条个人数据,然后由另一个人通过QQ等通讯方式在网络上进行贩卖。
2017年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其中对网站运营者、数据收集者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同时对于窃取、售卖个人信息也提出明令禁止。对于违反上述行为的责任认定也做出了规定。
尽管《网络安全法》在6月1日已经正式施行,但是从记者调查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个人信息贩卖的情况还大量存在,“内鬼”倒卖尤为常见。尽管法律已经对网络运营者在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和内部控制方面都提出了要求,但是真正落实到基层还需要时间。